房屋木结构构件应评定为危险点的现象 二级专业 - 结构工程师考试辅导
1 木结构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%(R/ΓOS<0.90);
2 连接方式不当,改造有严重缺陷,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、滑移、沿剪切面开裂、剪坏和铁件严重锈蚀、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;
3 主梁产生大于LO/150的挠度,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;
4 屋架产生大于LO/120的挠度,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,或出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H/120;
5 檀条、搁栅产生大于LO/120的挠度,入墙木质部位腐朽、虫蛀或空鼓;
6 木柱侧弯变形,其失高大于H/150,或柱顶劈裂,柱身断裂。柱脚腐朽,其腐朽面积大于原截面1/5以上;
7 对受拉、受弯、偏心受压和轴心受压构件,其倾斜纹理和斜裂缝的斜率Ρ分别大于7%、10%、15%和20%;
8 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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